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

該來的還是來了

上個月底的清晨出遊一直在等的紅單終於出現;真搞不懂像仰德大道這種大馬路速限竟40km/h,滑行速度都破50了,唉!! 搞壞了人家一次美好的感覺...

早知道要拍照裝備就穿戴整齊一點 ...

時速52公里超速,無語 ...

2 則留言:

  1. 速限40.....下次路過帶一塊石頭把那部電眼給K下來,開放重機上路,卻又處處找重機麻煩,何苦來哉。
    別說啥害群之馬之類的話,四輪足難道就沒害群之馬嗎?
    無奈啦,你抓我躲,大家繼續玩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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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! 花錢事小,但在這種馬路這種速度下被拍"超速"就很不爽,官員定車速不知是以什麼作依據?反正台北市就是行人最大,用行人可以反應的速度就是標準啦!不過也養成台北市人過馬路大多都大搖大擺,一副讓他是理所當然樣;沒辦法理直氣壯、得理不饒人是都會區生存鐵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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